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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载入工程经济教科书的“造价碰瓷”案例:谈莱荣高铁桩基施工“偷工减料”调查通报

软件教程 gonglu 10个月前 (12-05) 170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曾经是一位优秀的工程造假师,总在造价,偶尔造假,现已退休。
2023年11月24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官宣:由该局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的,针对莱荣高铁桩基施工中涉嫌“偷工减料”问题联合调查组,历时四个月,终于完成了对该事件的调查工作。在联合调查组发布的《关于媒体反映的莱荣高铁施工建设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官方的通报结论是:不存在偷工减料情况。
至此,“这是一起堪称经典的工程造价碰瓷事件,是足以载入工程经济教科书中的案例”(笔者语),这种由施工分包商以近似于“自残”的方式来自编自导自演,《经济参考报》积极配合宣传,并友情出演的一幕精彩情景剧,也算闭幕了。只是“偷工减料”的剧情,将不会被观众记住,而报社联合当事人不惜牺牲名节来进行“工程造价碰瓷”以博人眼球,制造轰动效应的记载,将会立此存照。
把时间拨回到2023年7月20日,这天,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以《山东莱荣高铁被举报:偷工减料暗藏重大安全隐患》为题,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涉嫌偷工减料,在自家的报刊上进行了报道。

想知道类似问题有多“严重”吗?前后有三种说法,一种就是上面提到的“该段大部分螺纹桩的施工桩长不满足设计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种是分包商施工负责人介绍的“90%以上的螺纹桩成桩未达到设计长度”,90%以上,具体是多少呢?也明确了:“其中99%都未达到设计要求。”;还有一种是“记者和业内专家通过三捷公司在上述两个路段螺纹桩施工中混凝土的用量推算,其实际桩长普遍缩水,平均长度低于设计桩长的20%左右。”也是在这篇报道中有“部分路基段半数以上螺纹桩长度严重缩水”的文字记载,到底有多少桩长存在“偷工减料”问题,估计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以那种说法为准了。
我们就以“半数以上”、“大部分”、“90%以上”中选择一个中位数(按所施工桩基础总数的80%计)来讨论一下吧。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共完成了1534根,设计桩长为14.5米或15.5米,实际施工桩长大多在10米至13米,我们也取中值来计算,也就是设计桩长15米,实际施工桩长11.5米,每根桩短了3.5米,桩径不知道,暂按1米计。
若举报属实,中建八局涉嫌“偷工减料”的工程量就是1534*0.8*0.5*0.5*3.14*3.5=3371.32立方米。C30的砼按每立方米460元计算,涉及费用是155万。单桩超过桩长三分之二的桩下部位置,可以不考虑配置钢筋,自然也不存在要“偷工减料”了。
对于这么一个大型的,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的,工程造价以亿为单位的重大工程来说,我想没有谁会为了“节省下”这区区的百来万而铤而走险去“偷工减料”吧?!别说中国建设排头兵的标杆央企—中建八局不会这么做,任何一个有能力承接并施工此类关乎到民生的重大工程单位,都不会这样来做。
所以,在报道发表后的第三天,我就在微博上发了一篇文章。怕有“事后诸葛亮”的嫌疑,也不想为此事浪费我的码字时间,直接把微博上的文章转载过来。

再就没有管了,拉个凳子坐着当吃瓜群众。在该报道发表四个月后,就在上周,我还在报道此事记者王文志的个人微博上问他是否知晓调查的进展情况呢。
2023年11月24日,水落石出!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关于媒体反映的莱荣高铁施工建设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有点长,但内容很重要,不忍心删减,还是全文转载吧:

莱荣高铁施工建设有关问题调查情况通报
对三家单位的经济处罚总额为395.42万元,不仅对涉嫌“偷工减料”有可能造成的项目费用损失155万得到了弥补,并且也不需要由纳税人来为联合调查组的人员来额外支付费用了,剩余的240万,足够用来四个月来调查所发生的开支了。
我倒是觉得中建八局有点冤,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又不是不知道现场的实际情况,他们的现场代表不作为,不及时反馈问题,不及时变更设计,不及时变更施工并完善资料,让总承包施工单位首当其中,承担了最多的罚款,让他们情何以堪哦。就当是为企业进行品牌宣传所支付的广告费吧。
最后,还是想说两句。这本是一件不该发生的事,如果分包商能够通过正常程序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报社的记者不是那么急于点燃舆情,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稍微到位一点,项目其他参与单位工作稍微认真一点……这种事就不会产生,并且在萌芽阶段就被消化了。
世上没有如果,只有后果与结果。正如同我在该事件被报道时一样,我相信,“偷工减料”不会成立。我现在同样相信,这个案例会为被中国的工程经济教科书所收录,因为通过这个案例,可以为我们的建设工程体制、建设管理、工程经济等方面,提供许多有价值的,给人启迪,引人深思,值得借鉴的东西。(全文完)
从“莱荣高铁事件”看我们项目管理程序的“内伤”
作者冯遇奇:中国土木工程协会会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培训师。在四十余年的专业工作经历中,除了前15年是在从事施工及技术管理工作外,其后的时间都用来专注于提供项目建设的工程咨询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长期处于建设工程咨询的最前沿,且擅长把价值工程中的性价比原理运用到实际的造价咨询中,在受托的咨询工作中,均为委托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涉及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及建筑企业管理等专业类的文章三十多篇,其中的经验与观点,被许多媒体及部门所转载或引用。始终关注着中国建设管理体制与制度的改革进程,为政府部门的多个政策制定,在征求意见阶段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且把自己提出的三个具有建设性、前瞻性、可行性的改革新举措向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了阐述。
在从事工程咨询服务的同时,还受聘为武汉纺织大学、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城市建设学校的会计审计专业、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讲授工程造价与基建财务审计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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