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芊 | 最高法院《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讨论稿》评析(二)
高伟成 |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法律性质分析及违反强制性条文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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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风池,正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法律名家讲堂”特约讲师,云之天咨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建委造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工程造价纠纷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委员(高评委)、司法局造价司法鉴定人。
造价鉴定案例分析及点评
司法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故司法鉴定人不仅应当保持客观、中立,而且更需要“边界感”。在鉴定人与法官存在知识鸿沟且难以抹平的情况下,极少部分的法官鉴定人选择“以鉴代审”。若造价鉴定意见发生错误,很可能导致法官裁判错误,就此而言,套用一句法律流行语:鉴定人写下的不是一个文本意见,而是当事人的人生。
鉴定人需要有摆脱专业自尊之外的“出世”情怀,除了专业造价知识,还要懂一些法理知识,能够透过鉴定材料分析案件事实的内在脉络,并把这些所有、包括“不知”也告知委托人。
造价鉴定优秀案例专家评审意见
名称 |
推荐意见 |
重庆某大桥吊杆更换工程造价鉴定案例 |
1、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明确了价格约定不明时的裁判规则,法释〔2020〕25号的十九条,通常被理解是定额计价拟定为市场价的裁判规则。但当出现既有定额也无法确定鉴定造价时,案例展现的方法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
某项目监理费司法鉴定 |
1、鉴定过程强化数理分析,使鉴定意见书不仅仅局限于是民诉法中的八大证据之一,更使得裁判者对争议问题有了更精准的梳理以及对鉴定结论的准确理解,更利于裁判者综合考量、公平裁量。 |
重庆某高校学生活动中心工程 |
1、高支模专项方案的发包方论证,是否构成措施方案变更,在司法实践中是争议的,本案例采用计价单列,供法院经过法庭调查和原被告辩论后选用,表现了鉴定人的审慎和理性。 |
某饮水安全工程工程造价、停窝工损失司法鉴定 |
1、本案例采用投标单价推算窝工管理费,并非普遍性的计算方法,最终无法得到裁判者认同的案例也是存在的,但鉴定人采用推断性鉴定意见较为合适。鉴定过程较为严谨规范。 |
重庆南岸区南坪某项目土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的工程造价及其相对应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司法鉴定项目 |
1、案例对未完成工程的措施费分摊,发表了专业意见,为类似案件鉴定提供了明确的做法,即造价计算精度因实际情况和案情需要而综合考量。 |
对重庆市某住宅小区一、二期已完项目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
1、鉴定该过程较为严谨规范,对未完成工程的措施费分摊,发表了专业意见,为类似案件鉴定提供思路。《鉴定规范》对未完工程造价鉴定给出方法,但其方法在司法实践中极为争议,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采用比例法,比例法符合造价惯常方法。 |
某快速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鉴定项目 |
1、案例内容较为新颖,既有工期鉴定(赶工的逻辑推演),又包括了超运距的造价分析。本案忽视了鉴定执业风险的防控,但依然建议采用。 |
某项目已完未结算部分工程造价鉴定案例 |
根据签字单的合意程度,分别予以鉴定,是本案例的一大亮点。同时鉴定程序规范严谨。 |
“某项目二期商业幕墙工程一标段”已完工的工程部分工程造价、工程延期费用、停工损失 |
1、工程造价鉴定必然涉及工程逻辑,工程逻辑与法律举证证明逻辑并不完全替代。片面完全分离工程逻辑与法律逻辑,会使得鉴定工作无法实际性开展。案例采用明示工程逻辑,并及时通报法官,以保证工程逻辑与法律逻辑的可靠衔接,是本案例的亮点。案例详细阐述了造价鉴定争议裁决时鉴定人判断的依据,为规范鉴定作业提供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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