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中第二条提出: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目前很多观点认为造价改革就是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更有些观点认为就是取消预算定额,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很有必要澄清一下。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对定额体系的分类中,按定额编制程序和用途分为:
由上可见,预算定额只是定额体系在交易阶段的一个环节,而不是定额的全部。另一方面,预算定额实质是数据的一种,是交易阶段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行为体现,随着建筑市场日渐成熟,该行为终将逐渐弱化,这也是市场充分竞争的必然结果。
停止预算定额的发布前面有一句话“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我们理解38号文的意思是把造价控制和确定的工作前移,把估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发布强化。
估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用于前期投资决策辅助,多方案比选,有利于限额设计和设计优化,这是个非常好的定额体系的改革方向,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下,基于海量的大数据模型,可以训练生成更加优秀的估概算指标体系。
我国的定额体系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系统性数据库,所以造价市场化改革并非就是取消定额,一家之言,欢迎大家拍砖!
end
本文来源:大匠通指标云 ,工程造价管理整理
版权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
如欲了解更多
加入同望社群叭
你想要的
我们都有
出品 | 市场服务部
文/编 |郭尔佳·丽颖
图稿 | 张淑婷
审核 | 赵翩
【同望造价软件专业版】新功能开放!
👉点击查看
天工在手 · 造价无忧 | 造价界的百科全书
👉点击查看
挂靠费3.5万,判刑了!
👉点击查看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