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会上,审核人把三张表摊在桌上。
第一张写着借土填方26.4万立方米,第二张写着弃方外运26.4万立方米,第三张又写着挖方筛分改良26.4万立方米。
“这批土到底去了哪里?”
项目总工回答:“原来判定不能用,后来筛分后填进路基了。”
审核人拿笔圈住三个相同的数字:“既然填进路基,就没有从取土场借进来,也没有运到弃土场。为什么三笔钱都在?”
土石方结算最危险的地方,不是加减法难,而是同一批土在不同表格里换了三个名字:挖方表里叫弃方,填方表里叫借方,变更表里又叫改良利用方。三张表单独看都能解释,合在一起却违反质量守恒。
以下案例为同类型项目改编,不对应具体工程和审计结论。
26.4万方土,怎么被算了三遍
某高速公路标段长18.6公里。原设计土石方调配显示:路堑开挖126万立方米,其中可利用68万立方米、弃方58万立方米;路堤填筑需要102万立方米,因此还需借土34万立方米。
施工后发现,一段原列为弃方的强风化材料,经破碎、筛分、含水率调整和试验段验证,可用于指定层位填筑。建设单位同意优化利用,批准数量暂按26.4万立方米控制,但批复只确认技术方案,没有写清价格和原清单扣减方式。
施工单位随后申报三项费用:
- 借土填方26.4万立方米,约749.8万元;
- 弃方运输26.4万立方米,约517.4万元;
- 筛分改良与二次倒运26.4万立方米,约390.7万元。
三项争议金额合计1657.9万元,均为示例测算。
施工单位认为,借土填方清单按合格压实方计量,只要形成合格路堤就应支付;弃方运输是原投标报价基础,材料后来改为利用,不应反向扣减;筛分和倒运则是实际新增成本。
建设单位认为,借方必须有取土场来源,弃方必须有弃土场去向。既未借入又未弃出,两项都没有形成对应完成量;可以讨论的只有把原不合格材料变成合格填料的合理净增成本。
咨询单位复核后指出,争议不是“优化该不该奖励”,而是必须先重做土方平衡,再讨论节约收益和新增费用。
损失是怎样形成的
第一步,技术批复和商务确认脱节。
方案批准了“可以用”,项目却没有同步明确:原借方减少多少、原弃方减少多少、筛分费用如何计、节约是否分享。施工单位继续沿用旧计量台账,新增工作又另做变更,三条数据没有联动。
第二步,天然方、松方和压实方混在一起。
开挖量通常来自天然密实体积,运输记录可能按车次折算松方,填方按压实后的合格实体计量。26.4万立方米如果不注明状态,表面相等并不代表物料完全相等。
第三步,质量损耗没有单独核算。
筛下料、超粒径剔除、含水率调整和试验损耗都可能发生,但合理损耗应进入单价消耗,不能一边把全部原料算作弃方,一边又按全部成品算借方。
第四步,运距基线被改写。
原方案可能是“路堑—弃土场”和“取土场—路堤”,优化后变成“路堑—筛分点—路堤”。该算的是新旧路线的合理净差,不是把两套运输同时保留。
最终怎么审
复核组先建立“来源—处理—去向”物料账:每个挖方段对应土类、天然方量、可利用率、筛分产出、最终填筑桩号和剩余弃料;再统一天然方、松方与压实方换算口径。
结果确认:26.4万立方米控制量中,形成合格压实填料21.8万立方米,筛下及不可利用部分按批准记录进入弃方;相应减少借土和原弃运,不再按旧计划支付。
审核删除未实际发生的借土填方749.8万元和整批弃运517.4万元;对筛分改良、必要倒运、试验检测及真实剩余弃料重新计算,并扣除原单价已含的装卸、填筑和常规运输。最终认可净增费用286.5万元。
这不是把1657.9万元“砍到286.5万元”,而是把计划量改成实际物流,只支付改变原合同方案后真正新增的成本。
施工单位怎样避免吃亏
第一,优化前冻结旧方案。把原挖方利用率、借土场、弃土场、运距、计量状态和原单价包含内容列清楚。
第二,技术报批与费用通知同步。联系单至少写明材料来源、适用层位、控制数量、换算系数、预计减少的借方和弃方,以及拟采用的净增计价原则。
第三,建立“一方土一条去向”。挖方桩号、筛分记录、运输车次、填筑层位、压实方量和剩余弃料应能相互追溯。
第四,不拿采购票、油票或车次数直接代替结算工程量。票据证明成本发生,不能单独证明清单完成量。
第五,审核也不能以“借方减少”否认全部处理费。如果原合同材料确实无法直接用于指定层位,而发包人批准改变利用方案,应比较新旧方案,计算合理净增和节约归属。
土方平衡表真正要回答的只有三个问题:土从哪里来,经过什么处理,最后去了哪里。只要其中一批土同时出现在“借入”和“弃出”两端,结算风险就已经出现。
你所在的项目,土方优化利用后会同步冲减借方和弃方吗?还是技术方案批完,造价台账仍按旧设计继续走?
注:案例为同类型项目改编;金额为江苏及周边、2026年8月条件下的不含税示例测算。实际计量以项目专用合同、图纸、批准变更和现场记录为准。
参考依据
以下页面于2026年8月31日核验:
- 交通运输部:JTG/T 3610—2019《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发布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 交通运输部:JTG 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发布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 交通运输部:JTG 3430—2020《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解读,规程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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