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望正版软件销售 15850576721 刘(微信同)

发票、信息价、合同基准价三套价格,沥青调差究竟听谁的?

定额计算 gonglu 2个月前 (09-01) 9次浏览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文章目录[隐藏]

“发票、付款流水、入库单一张不少,沥青确实买贵了1286万元,为什么结算只调636万元?”

结算会上,材料主管把二十多本凭证推到桌子中间。审核人没有先看发票,而是翻开合同专用条款:“这里约定的是信息价指数法,不是采购成本实报实销。”

很多项目的沥青调差,都卡在这句话上。施工单位认为发票最真实;建设单位认为合同公式优先;咨询单位一边怕少给,一边又怕把采购决策、库存损耗和税运费全部转给发包人。

以下案例为同类型项目改编,不对应具体工程或审计结论。

某高速公路路面标使用道路石油沥青。投标时合同基准价已经锁定,专用条款同时约定:以指定价格信息中的当期价格为比较价,超过正负5%的部分调差,数量按合格工程对应的理论消耗量计算,税价口径前后一致。

施工期间原油及沥青市场波动。承包人累计采购22400吨,按发票加权价与投标基准价之差574元/吨申报:

22400×574=1285.8万元

施工单位的理由很直接:材料已经进场、检测合格并投入实体,采购价也有发票和付款记录,差价不补就是真实亏损。

建设单位则认为:投标人本应承担采购时点、供应商选择和合同风险幅度;若按任何一家供应商的发票结算,同一工程会因采购能力不同出现不同支付价格。

咨询单位复核后发现,争议不在“发票真不真”,而在五个口径没有对齐。

第一处错位:发票价不是合同调差价

发票能证明交易发生,但合同若明确采用指定信息价、指数或主管部门发布价格,结算首先执行约定价格源。

发票仍有作用:可以核验采购真实性、发现异常关联交易、辅助判断指定价格源失真,也能为合同没有约定或价格源中断时的协商提供证据。但它不能自动替代已经约定的公式。

第二处错位:采购数量不是可调数量

22400吨中包含期末库存、跨标段调拨、试拌与施工损耗。调差数量应回到已验收工程量及合同约定消耗口径。审核按路面各结构层合格数量、批准配合比和合同消耗规则核得18600吨。

多买的、尚未用的、用于返工的材料,未必能在本期或本项目调差。

第三处错位:涨价部分还要扣风险幅度

本项目约定正负5%以内由承包人承担。指定信息价与合同基准价比较后,不是把全部上涨额都补回,而只调整超过风险带的净差额。

统一不含税口径并扣除5%风险幅度后,可调净差为342元/吨:

18600×342=636.1万元

因此,1285.8万元不是被随意“砍半”,而是从采购事实转换成合同支付口径:采购量变成可调量,发票差价变成约定价格源的净差价,再扣除承包人自留风险。

另外三类钱最容易混进来

一是运费。基准价若含运、当期价不含运,直接相减一定失真;特殊绕行增加的运费还要单独判断是否存在可归责事件。

二是税额。一个价格含税、另一个不含税,或者税率调整前后没有还原,会形成“价格涨了”的假象。

三是改性加工费。基质沥青价格变化与SBS改性加工、橡胶粉加工不是同一件事。清单单价已经包含的加工费,不能再随基质沥青调差重复调整。

施工单位怎样避免“买贵了却拿不到钱”

第一,开工前做一张调差基线表。至少写清材料名称和规格、合同基准价、当期价格来源、风险幅度、可调数量口径、税费和运费边界,不能只摘一句“主要材料可以调差”。

第二,每月把“采购台账”和“可调台账”分开。前者管发票、批次和库存,后者对应桩号、结构层、合格工程量、配合比消耗及适用月份。两张表可以互相校验,但不能互相替代。

第三,锁定价格所属月份。是采购月、到货月、施工月还是计量月,必须按合同执行。集中采购跨越多个月份时,要建立批次与施工去向关系,不能只挑最高月份申报。

第四,价格源异常时及时通知。如果指定信息价长期缺项、规格不匹配或明显背离市场,应在采购前发函,提出替代价格源和询价机制。等竣工后再拿发票要求改公式,通常很被动。

第五,新增单价与材料调差查重。变更单价若已经采用施工期沥青价格,后续再做调差就可能重复;若沿用投标期基准,则应保留调差入口。

咨询审核也不应机械地说“只认信息价”。先确认合同约定是否完整、价格源是否连续、规格和税运口径是否一致,再检查可调工程量、风险区间和新增单价。公式算得很精确,口径错了,结果仍然错。

在同望软件中,可把基准价、当期价、风险幅度、可调数量和税价还原设置为独立参数;AI适合比对发票、库存、配合比、月度计量和价格信息,标出月份错配与数量异常,但最终支付仍要回到合同条款。

沥青调差真正要回答的不是“实际买贵了多少”,而是:

合同约定用什么价格衡量市场变化,哪部分变化超过承包人风险,作用于多少已形成合格工程的材料数量。

你所在的项目,沥青调差是按采购发票、地方信息价还是指数公式?合同有没有把数量、月份、税费和运费一次说清?

注:案例为同类型项目改编;金额为示例测算,不代表任何项目结算结论。

参考依据

以下页面于2026年9月1日核验:

喜欢 (0)赏
[]
分享 (0)
关于作者: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