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望正版软件销售 15850576721 刘(微信同)

隧道停工49天,风机一天没停:286万元通风维持费为什么只认74万元?

定额计算 gonglu 1个月前 (09-10) 5次浏览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文章目录[隐藏]

“掌子面停了49天,可隧道里还有人员检查、排水和监测,风机根本不敢停。电表记录、运行台账、停工令全都有,286.8万元为什么最后只认74.6万元?”

结算会上,机电主管把49天的电量曲线投到屏幕上。审核人看完没有质疑风机运行,只把施工日志和变频柜记录并排摆在一起:

“电确实用了。但停工49天是不是都由建设单位造成?两台风机是不是每天都按额定功率运行?原措施费已经包含的日常通风有没有先扣掉?”

这三个问题,正是隧道停工维持费最容易失控的地方。

很多项目把“停工”直接等同于“窝工”,再用设备额定功率乘24小时、乘停工天数。这个算法看起来完整,实际上常把责任天数、实际负荷和原合同成本全部混在一起。

以下案例为同类型项目改编,项目名称、数量和金额均作了处理。

某双洞高速公路隧道进口端开挖至软弱破碎带后,设计单位要求补充钻探并复核支护参数。监理下达暂停掘进指令。停工期间,洞内仍进行监控量测、抽排水、已完支护检查和局部注浆,两台轴流风机根据作业状态分时运行。

49天后恢复开挖。施工单位申报286.8万元,包括风机及变频设备维持、实际电费、值守人员、备用发电机、洞内照明排水、维修保养、现场管理费和工期延长费用。

施工单位认为:停工指令来自监理,洞内安全通风不能中断,全部费用都是执行指令的必然后果。

建设单位认为:施工通风属于承包人措施费;停工期间没有爆破、装运和喷射混凝土,污染源显著减少,不应按正常开挖负荷计算。

咨询单位复核后发现,49天里有31天属于设计复核等待,8天用于处理承包人初期支护质量问题,另外10天与暴雨停电、设备检修和节假日计划停工重叠。于是争议不再是“风机有没有转”,而是“哪些运行是发包人事件造成的净增成本”。

停工令只能证明停了,不能一次证明所有费用

停工令首先证明施工状态被改变,以及安全上必须暂停哪些作业。它不自动证明:全部停工天数都可补偿、现场所有资源必须原地等待、所有电费都发生在原合同成本之外。

判断这类费用,要依次拆四层:

  • 责任层:停工原因属于发包人、承包人、不可抗力还是并行事件;
  • 必要层:停工期间哪些通风、排水、照明和监测必须维持;
  • 增量层:正常施工本来就要发生多少,事件额外增加多少;
  • 证据层:实际电量、设备状态、人员班次和洞内作业能否逐日对应。

只拿总电表,能证明项目用了电,却不一定能区分风机、拌合站、生活区和排水泵;只拿风机铭牌,能证明额定功率,却不能证明实际负荷。

49天为何只认31天

审核先做责任日历,而不是先算金额。

第1至31天,补充地质验证和支护参数复核确实阻断了掌子面开挖,属于可讨论补偿的发包人事件。洞内人员继续开展设计要求的注浆和量测,需要保持最低安全风量,这部分具备因果关系。

第32至39天,复核意见已经具备复工条件,但承包人需要返修一段喷射混凝土空洞和锚杆长度不足问题。由自身质量缺陷造成的延续停工,不应转为索赔。

其余10天中,部分与原计划设备检修重叠,部分遇外线停电和暴雨导致便道中断。并行影响不能简单叠加,更不能把原计划本来就停的时间再次申报。

因此,可补偿期间不是监理解除停工令减下达日期,而是发包人事件实际控制关键作业的净天数。

风机额定功率为什么不能直接乘24小时

承包人按两台风机额定功率、每天24小时计算理论电量,金额很大;变频柜导出的运行数据却显示,注浆时双机高频运行,夜间无人作业时单机低频维持,部分时段停机检查。

审核最终采用分表电量、变频频率、运行时长和电价账单交叉核对。没有专用分表的日期,则根据经批准的运行方案和同工况实测值测算,不以铭牌功率代替实际消耗。

设备费也一样。风机已经在原施工组织中进场,原综合单价或措施费通常包含正常施工期的折旧、维修和操作。停工索赔只能考虑事件导致的额外延长占用或不可避免的维持成本,不能再收一次完整购置、进退场和正常摊销。

286.8万元如何缩到74.6万元

最终认可的74.6万元包括:31个可补偿日对应的净增电费56.2万元;必要值守人工10.8万元;额外维修保养4.6万元;新增照明与配电维护3.0万元。

其余212.2万元被核减,主要构成为:原措施费已含的正常通风18.5万元;承包人整改期间费用37.2万元;额定功率替代实际电量造成的高报46.8万元;未实际启用的备用发电机31.4万元;风机折旧和进退场重复29.6万元;按全天满班申报的人工17.7万元;没有关键线路证明的现场管理及工期费31.0万元。

所以,74.6万元不是把实际电费打折,而是从总成本里筛出“设计复核事件导致、为安全必须发生、原合同尚未支付”的净增费用。

施工单位怎样留住这笔钱

第一,停工当天就建立责任日历。每天写清停工原因、可工作面、实际作业、阻断的关键工序和预计复工条件,不要等结算时倒推。

第二,临时用电必须分项留痕。风机、排水泵、照明和生活区尽量设置分表;保留变频频率、启停记录、电费账单和洞内人员作业时段。

第三,提交“最低维持方案”。说明为什么不能全部停机、最小风量如何确定、单机与双机怎样切换、值守人员多少。没有方案,审核很容易把持续运行理解为管理粗放。

第四,先扣原合同基线。把正常施工通风、设备摊销、常规维护和原有人员扣掉,再申报延长期间的净增加,索赔可信度反而更高。

第五,工期费用单独论证。掌子面停工不必然等于合同工期延误,要用进度计划说明它是否位于关键线路、其他工作能否并行以及后续是否追回。

咨询单位也不能用一句“施工通风属于措施费”全部核减。若发包人原因显著延长施工期,并要求承包人继续维持安全条件,超出原报价基线的合理成本仍需按合同处理。

隧道停工维持费真正要回答的不是“风机有没有转”,而是:

在哪一段可补偿时间内,为哪个必须持续的洞内活动,实际增加了多少通风与安全维持成本,而且原合同没有支付过。

你所在项目发生停工时,是按风机额定功率计算,还是已经能做到责任日历、分表电量和变频运行记录三者互相对应?

注:案例为同类型项目改编,不对应具体工程、企业或审计结论。

参考依据

以下资料于2026年9月10日核验:

喜欢 (0)赏
[]
分享 (0)
关于作者: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