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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桩基声测管与超声检测费用边界的造价审核

桥梁涵洞 1212 2天前 16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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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桩基声测管与超声检测费用边界的造价审核

桥梁桩基声测管与超声检测费用边界审核信息图

问题背景

桥梁钻孔灌注桩通常需要埋设声测管并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结算争议常见于三个方面:声测管是否已包含在钢筋笼或桩基综合单价中,超声波检测费是否属于质量检验配合费,异常桩复检或取芯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

审核这类问题不能只看检测报告数量。需要同时核对设计图纸、清单项目特征、检测频率批复、试验检测合同、监理指令和异常原因。正常检测为合同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常不得重复申报;因设计或业主要求提高检测频率、增加第三方专项检测的,才可能另行计价;因施工质量缺陷导致的复检、取芯和返工,则应由责任方承担。

真实工程风格案例

某高速公路互通立交主线桥共有钻孔灌注桩 96 根,桩径 1.5m 和 1.8m,设计要求每根桩埋设 3-4 根声测管,按不低于 30% 的比例进行超声波透射法检测。清单中“钻孔灌注桩”项目特征注明包含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灌注、成孔检测及质量检验配合。

施工单位结算时另行申报声测管材料及安装、超声波检测、异常桩复检和低应变补检费用 36.72 万元。审核组复核图纸和清单后认为,声测管作为设计要求预埋构件,虽未单列清单,但已随桩基项目综合考虑,不宜重复计量;原检测频率内的超声波检测属于质量控制费用。后来因业主要求将匝道桥临近既有铁路段桩基检测比例由 30% 提高到 100%,新增检测 18 根,有会议纪要和检测委托单支撑,可另行计价。另有 2 根桩因声测曲线异常进行复检和钻芯,检测结论显示为混凝土离析,责任归属施工质量问题,该部分费用不予认可。

最终审核认可业主提高检测频率对应的新增超声检测费,扣除声测管重复申报和施工质量原因复检费用。

申报金额与审核金额

费用项目 申报工程量 申报金额(元) 审核口径 审核金额(元)
声测管材料及安装 11,840 m 153,920 设计预埋构件,已含在桩基综合单价内 0
原设计频率超声检测 30 根 78,000 合同质量检测配合范围,不另计 0
铁路邻近段检测比例提高 18 根 46,800 业主会议纪要提高频率,检测委托闭合 46,800
异常桩超声复检 2 根 12,400 检测结论指向施工质量原因 0
钻芯验证检测 6 孔 64,800 由质量缺陷引起,责任方承担 0
检测配合脚手及临电 1 项 11,300 未形成专项方案和签证,属现场配合 0
合计 367,220 46,800

审核逻辑

  1. 声测管先看设计属性和清单项目特征。若图纸要求随钢筋笼预埋,且桩基综合单价未排除该内容,通常不再单列材料和安装费。
  2. 检测费要区分正常质量控制和业主新增要求。合同、规范和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内的检测,不宜转化为新增造价。
  3. 检测频率变化必须有批准依据。会议纪要、监理指令、业主检测委托单和实际检测报告要能对应到具体桩号。
  4. 异常桩复检看原因结论。若异常源于声测管堵塞、混凝土离析、夹泥、断桩等施工质量问题,复检和鉴定费用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承担。
  5. 配合费用不宜笼统列项。临电、通道、平台、吊装等若未超出正常施工配合范围,且无专项签证,不应重复计入检测费用。

资料闭合建议

  • 在桩基开工前明确声测管是否单列计量,若不单列,应在技术交底和计量规则中写清避免后期争议。
  • 检测计划应列明桩号、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委托主体和费用承担方式,设计频率与提高频率分表管理。
  • 对业主提高检测频率的情形,应同步形成会议纪要、监理通知、检测委托和检测成果编号。
  • 异常桩复检要保留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不能只凭复检报告申请费用。
  • 声测管安装记录应与钢筋笼验收、灌注记录和检测报告闭合,防止按理论长度重复申报。

结论

桥梁桩基声测管和超声检测费用的审核,核心是区分“设计预埋和正常质检”与“业主新增检测要求”。声测管随桩基实体实施、正常检测属于合同质量控制的,一般不另计;经业主批准提高频率或增加专项检测的,可按实际桩号和委托成果计价;因施工质量缺陷引起的复检、钻芯和配合费用,应回到责任归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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