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管涵管节接缝渗漏返工费用的造价审核

问题背景
公路改扩建项目中,圆管涵常采用预制管节现场吊装。施工单位在计量时,除按设计长度申报管节安装、基础及洞口工程外,还可能因管节接缝渗漏、闭水试验不合格,追加申报二次开挖、重新勾缝、防水砂浆、外包混凝土和抽排水费用。
这类费用的审核难点不在于是否发生返工,而在于返工原因、责任边界和有效工程量是否闭合。如果渗漏由施工安装偏位、接口砂浆不饱满、回填前未验收造成,通常不宜作为新增工程费用计取;若因现场地下水位高、设计未设置外包防渗构造,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共同确认后,才具备变更计量基础。
真实工程风格案例
某二级公路 K42+180 处新增 1-1.5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设计涵长 28m,基础为 C20 混凝土垫层,管节接口采用水泥砂浆抹带。雨季施工后,监理在台背回填前组织通水检查,发现 6 道管节接口存在明显渗水。施工单位提交现场签证,主张地下水丰富导致接口反复渗漏,申报挖除已回填砂砾、接口凿毛、聚合物防水砂浆、外包 C25 混凝土套箍、临时抽水等费用。
审核组复核施工日志、隐蔽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后发现:其中 4 道接口在第一次验收前已出现砂浆不饱满,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另 2 道接口位于低洼积水段,设计后补了外包套箍构造。最终仅对经设计确认的 2 道接口外包防渗及必要抽水费用予以计量,其余按施工质量缺陷返修处理。
申报金额与审核金额
| 费用项目 | 申报工程量 | 申报金额(元) | 审核口径 | 审核金额(元) |
|---|---|---|---|---|
| 反挖砂砾回填料 | 96 m3 | 8,640 | 仅计设计确认部位 28 m3 | 2,520 |
| 接口凿毛与清洗 | 6 道 | 4,800 | 质量缺陷 4 道不计,计 2 道 | 1,600 |
| 聚合物防水砂浆 | 6 道 | 9,300 | 计 2 道,单价按合同相近子目换算 | 3,100 |
| C25 外包套箍混凝土 | 6.8 m3 | 7,480 | 设计补充图对应 2.2 m3 | 2,420 |
| 临时抽排水 | 5 台班 | 4,500 | 按低洼段实际记录计 2 台班 | 1,800 |
| 管涵返工管理费及利润 | 1 项 | 3,200 | 质量返修不另计 | 0 |
| 合计 | 37,920 | 11,440 |
审核逻辑
- 先判定费用属性。由施工工艺、安装质量或未按程序验收造成的返工,不作为新增计量;由设计遗漏、地质水文条件变化并经参建方确认形成的处理措施,才进入变更审核。
- 以“接口编号”闭合工程量。将渗漏接口照片、监理通知单、整改验收单、设计补充图逐一对应,避免按整座涵洞或全部接口扩大申报。
- 反挖与恢复按必要范围计量。反挖宽度、长度、高度应与实际处理接口位置匹配,不能把正常施工回填或二次倒运全部转入返工签证。
- 套用合同已有子目优先。防水砂浆、混凝土套箍、抽排水应优先参考合同清单或相近定额,材料品牌升级、管理费打包项不宜重复计取。
- 扣除质量责任费用。凡已有监理整改指令证明属于接口施工不饱满、错台、未养护等原因的,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资料闭合建议
- 渗漏接口应按桩号、涵洞编号、管节序号建立清单,并附整改前后同角度照片。
- 设计补充或现场会纪要必须说明处理原因、范围、构造尺寸和责任划分。
- 抽排水台班应有设备型号、起止时间、现场签认和降水影响说明,不能只以发票或租赁单作为计量依据。
-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台背回填前完成,回填后再申报大范围反挖时,应重点说明未及时验收的责任。
- 结算表中应把质量返修和变更新增分列,避免用一个“接口防渗处理”综合项掩盖费用性质。
结论
圆管涵接缝渗漏费用审核的核心,是把“发生了处理”拆分为“谁的原因、哪些接口、必要到什么程度”。对施工质量缺陷导致的返工,应坚持不予新增计量;对设计确认的防渗补强,应按接口编号、构造尺寸和实际台班从严闭合。这样既能保障必要处理费用,也能避免把承包人质量责任转化为建设单位新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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