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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后基层补强费用的造价审核

路面工程 1212 14小时前 10次浏览 已收录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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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后基层补强费用的造价审核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后基层补强审核信息图

问题背景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中,碎石化、冲击压实、加铺沥青面层常被作为结构补强方案。争议通常出现在碎石化后局部板底脱空、基层松散或弯沉不合格时,承包人把补强处理全部按新增工程申报,同时原清单中的碎石化、整平、透层和调平层仍按全幅计量,容易形成“处治范围未扣减、质量责任未分清、检测依据不闭合”的重复计价。

审核重点不是简单否定补强费用,而是先判断补强触发原因:是设计未预见的基层病害,还是施工碎石化粒径、压实遍数、交通封闭养护不到位导致的返工。只有经检测、设计确认且不属于承包人施工质量责任的补强,才具备计量基础;已经包含在旧路处治综合单价中的整平、清扫、透层和普通裂缝封闭,不应再次拆分申报。

真实工程风格案例

某一级公路 K22+600-K25+100 改造段原为 24 cm 水泥混凝土板,设计采用“碎石化 + 6 cm 沥青调平层 + 10 cm 沥青面层”方案。施工完成碎石化后,第三方弯沉复测显示 K23+180-K23+420 右幅局部弯沉值异常,开挖验证发现旧基层局部翻浆和含水率偏高。设计单位出具处理意见:对 1,180 m2 范围翻挖 18 cm 水稳基层并铺设玻纤格栅;其余低弯沉点采用压实补遍和调平层厚度微调处理。

承包人结算时申报 3,600 m2 基层翻挖补强、全幅玻纤格栅、旧板碎石化返工、交通封闭延期和新增透层油。审核复核检测桩号、开挖验槽记录、设计处理单和现场影像后,确认可计量范围仅为设计明确的 1,180 m2;碎石化返工中有 780 m2 属于粒径超限导致的复压返工,应由承包人承担;透层油、清扫和调平已在原加铺结构综合单价中覆盖,不再单独计费。

申报金额与审核金额

项目 申报依据及金额(元) 审核金额(元) 审核说明
翻挖旧基层并新铺 18 cm 水稳基层 3,600 m2,396,000 129,800 仅认可设计处理单及验槽确认的 1,180 m2
玻纤格栅补强 7,200 m2,158,400 25,960 只计 1,180 m2,搭接损耗按定额含量处理
碎石化返工与复压 1,450 m2,87,000 0 粒径超限和压实不足属于施工质量返工
新增透层油及清扫 2,500 m2,35,000 0 已包含在旧路加铺综合单价工作内容内
交通封闭延期及保通 3 天,42,000 14,000 仅认可设计确认补强导致的 1 天影响
合计 718,400 169,760 核减 548,640 元

审核逻辑

  1. 以弯沉检测、开挖验槽和设计处理单确定可计量边界,不能用施工单位自报平面图替代病害确认范围。
  2. 区分设计未预见病害与施工质量返工。碎石化粒径、压实遍数、洒水养护和封闭交通未达方案要求造成的返工,不应转化为新增费用。
  3. 对照原清单工作内容,碎石化后的清扫、整平、透层、普通调平和局部复压若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得再按措施或变更重复申报。
  4. 玻纤格栅、基层补强等材料类费用应与验收面积、材料进场单、铺设影像和隐蔽验收记录闭合,搭接损耗按合同或定额规则处理。
  5. 保通延期只认可与设计新增处治直接相关的合理工期,不把质量返工、等待机械和自行扩大施工面造成的停工计入业主费用。

资料闭合建议

  • 建立“检测点位-病害类型-设计处理-实际施工面积-计量金额”台账,桩号和左右幅必须与竣工图一致。
  • 弯沉、取芯、开挖验槽记录应附原始数据、照片、监理签认和设计处治意见,避免只有汇总表。
  • 对碎石化质量控制保留粒径筛分、压实遍数、含水率、封闭交通和复检记录,用于界定返工责任。
  • 隐蔽工程验收应记录翻挖深度、基层厚度、格栅搭接宽度和材料批次,结算数量以验收记录反推。
  • 原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应作为审核附件,明确哪些工作已包含,减少后续拆分申报争议。

结论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后的补强费用,关键在于“病害是否真实、范围是否经设计确认、责任是否属于业主风险”。审核时把检测数据、设计指令、验槽面积和清单工作内容连成闭环,才能把确需补强的费用计准,同时剔除施工返工和综合单价已覆盖的重复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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