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在现场,定位标签也发到工人手里,发票一张不少,为什么不能全部从安全生产费里付?”
结算会上,施工单位打开智慧工地平台:隧道口的人脸识别、拌和站视频监控、塔吊防碰撞、环境监测、人员定位都在运行。财务台账显示,项目累计投入523万元。
建设单位却只同意暂认187万元。
咨询单位认为,大屏、考勤和产值调度属于一般项目管理;审计指出,同一批摄像头已在临建信息化项目计过一次,部分智能安全帽完工后还能转到下一个项目;还有一批定位标签虽已采购,却拿不出连续在线记录。
设备是真的,钱也花了,为什么仍被核减336万元?
523万元是怎样申报的?
这是一个改编案例。某高速公路项目把智慧工地支出全部归入安全生产费:
| 申报项目 | 示例金额 |
|---|---|
| AI视频监控及边缘计算 | 168万元 |
| 人员定位及穿戴标签 | 72万元 |
| 智能安全帽 | 54万元 |
| 起重设备安全监测 | 61万元 |
| 扬尘、噪声等环境监测 | 36万元 |
| 平台软件和数据看板 | 58万元 |
| 流量卡、维护和数据服务 | 28万元 |
| 培训、值守和操作 | 24万元 |
| 项目大屏 | 22万元 |
| 申报合计 | 523万元 |
审核后核减:一般办公和生产管理86万元,其他项目重复支付92万元,资产残值及可复用价值64万元,实际使用证据不足54万元,超出批准范围的试点项目40万元。
523-86-92-64-54-40=187万元
问题不在“智慧工地有没有价值”,而在每一笔支出能否同时通过费用范围、合同支付、实际使用、资产处理和证据闭合五道关。
第一关:会计上可以列,不等于合同外可以再付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要求。但项目结算还要再看合同:安全生产费如何计取,是否采用总额或据实计量,智慧工地是否另设清单,临建和设备费中已经包含什么。
施工单位内部把某笔支出记入安全生产费,只解决“企业怎样归集”的一部分问题,并不自动形成发包人的合同外支付义务。
正确顺序应是:先判断支出是否直接服务施工安全,再核对合同支付来源,最后看实际合规支出和项目审批。
第二关:“现场在用”也要区分安全与一般管理
同一套系统可能同时服务多种目的。
人员定位用于隧道超员预警、应急搜救,安全属性较强;如果主要用于考勤和工资统计,就带有一般管理属性。视频识别用于临边闯入、未戴安全帽报警,与单纯远程查看产值也不是一回事。
项目大屏尤其容易争议。展示风险预警的模块可能与安全有关,但企业宣传、形象展示、进度排名不能因为装在安全管理中心,就全部算作安全生产费。
最稳妥的做法,是在采购前把功能拆开:设备点位、预警类型、服务对象、使用周期、费用分摊和支付来源逐项确定。
第三关:发票证明买过,不能证明有效使用
审计通常不会止步于采购合同和发票,还会继续问:装在哪里,什么时候上线,报警多少次,谁处理了,是否形成整改闭环。
本案例中,有340只定位标签入库,但平台连续在线峰值只有218只;部分设备长期离线,维修记录也对不上。施工单位仍按全部采购数量申报,54万元因此证据不足。
建议按唯一编号建立台账:设备编号—安装位置—领用人员—上线时间—离线维修—预警事件—退库去向。采购、部署、使用和处置必须闭合。
第四关:同一摄像头不能换三个名字付三次
智慧工地设备可能出现在安全生产费、临时设施费、施工监控费和信息化专项中。
有的项目把洞口摄像机计入标准化场站建设,又把视频识别软件计入安全生产费,这未必重复;但如果两张报价单都包含同一摄像机、布线和安装,就属于重复。
审核时应按“资产编号”而不是按“费用名称”核对。名称不同,设备可能是同一台;名称相同,服务内容也可能不同。
第五关:买下来的资产,完工后归谁?
采购、租赁和技术服务,计价逻辑完全不同。
若设备由施工单位购买,项目结束后还能转场使用,组价应分析使用期折旧、残值和转运;若按月租赁,要核对实际在线月份;若采购价包含三年平台服务,而本项目只用十个月,也应说明剩余服务如何处理。
不能一方面按全额采购价向项目结算,另一方面完工后把完整资产带走继续使用,却不考虑任何复用价值。
一套可落地的结算资料
建议至少形成十类资料:安全费用计划和预算、项目审批、采购或租赁合同、设备清单与唯一编号、到货验收、点位部署图、平台在线日志、预警与整改闭环、维修迁改记录、退库转场及残值处理。
建设单位也不宜把“没有单独清单”理解成一概不付。对合同约定允许据实计入、确属批准范围并有效使用的安全支出,应按项目制度及时计量,避免施工单位先垫到竣工再集中争议。
在同望中,可按“硬件设备—安装联网—平台服务—运行维护—资产扣减”五层建立分析,并给每层标注支付来源。
AI适合比对采购清单、资产编号、在线日志和预警台账,筛查“有采购无上线”“同一设备进入两个清单”“项目完工仍按全年服务计费”“报警数量与整改记录不闭合”等异常。
智慧工地结算真正要证明的,不是:
设备确实买了,而且与安全有关。
而是:
它在批准范围内实际服务了本项目安全,并且没有在别处付过,也没有把可复用资产全价留给本项目。
你所在项目的智慧工地设备,是从安全生产费据实支付、设专项清单,还是全部包含在临建和综合单价中?
配图|智慧工地安全生产费造价拆解图

参考依据
-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财政部、应急管理部,2022年11月21日印发;核验日期:2026年8月8日。
-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核验日期:2026年8月8日。
-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交通运输部,2020年9月23日。
-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发布公告,交通运输部,2015年2月10日发布。
-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全文,交通运输部;核验日期:2026年8月8日。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文本;核验日期:2026年8月8日。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文本;核验日期:2026年8月8日。
- 公路工程概预算办法及配套定额发布页,交通运输部,2018年12月17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