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背景
深水或季节性深槽中的桥梁承台,常采用钢套箱围水、封底混凝土止水,再抽水形成干作业环境。结算争议通常集中在五处:钢材是按设计净重、加工重量还是现场投入重量计量;套箱属于一次性实体还是可周转措施;封底混凝土是按设计厚度还是按水下实耗结算;连续抽水是否已经包含在措施综合价中;因洪水、桩位偏差或焊缝渗漏产生的等待、补强和二次抽水由谁承担。
审核不能把加工厂出库单、混凝土小票和水泵运行表简单相加。应先识别清单计价边界,再用批准图纸恢复套箱的净几何量,以钢板排版、构件回收、封底标高、泵组电表和水位日志校验实际资源,最后按事件原因区分设计新增、正常施工消耗和承包人质量返工。核心是把“现场确实投入”还原为“合同应当支付的净增成本”。
真实工程风格案例
以下为根据跨河高速公路水中承台施工争议整理的脱敏复合案例,不对应某一特定工程。某标段 4 个主墩承台位于深槽区,招标清单将常规围水、排水和拆除包含在承台措施综合价内。施工图优化后,建设单位批准采用有底单壁钢套箱,并约定新增钢构件按批准净重结合周转次数计价,异常地质导致的封底增厚另行按实核定。
承包人按加工厂累计出库 186.4 t 申报钢套箱制作安装,并按全额新钢材单价计价;封底混凝土按商品混凝土小票 1,180 m³申报;另计 96 个抽水台班、全部构件水下切割拆除以及 22 个吊船等待台班。审核组复核四座承台批准详图、钢板排版和构件编号,扣除工艺余料、重复统计的加劲肋以及转用于后续承台的构件后,核定计价净重 142.8 t,并按“一套主体周转四次、易损件据实”的口径调整综合单价。
测量记录显示封底顶、底标高和套箱内净平面对应的理论量为 792 m³;其中 32 m³由河床局部冲刷且经监理指令补填,最终核定 824 m³。其余超量主要来自套箱底口封闭不严和浇筑组织中断,不予计价。96 个抽水台班中,正常围护抽水已含措施价,仅 34 个台班与经确认的异常渗水处置对应。22 个等待台班中,4 个由航道临时封航窗口调整引起,其余为承包人焊缝返修和设备调配时间。
申报金额与审核金额
| 费用项目 | 申报工程量与单价 | 申报金额(元) | 审核工程量与单价 | 审核金额(元) | 审核说明 |
|---|---|---|---|---|---|
| 钢套箱制作安装及摊销 | 186.4 t × 9,800 元/t | 1,826,720 | 142.8 t × 6,800 元/t | 971,040 | 按批准净重、构件去向及四墩周转口径核定 |
| 水下封底混凝土 | 1,180 m³ × 720 元/m³ | 849,600 | 824 m³ × 610 元/m³ | 502,640 | 理论净量加经指令确认的冲刷补填量 |
| 异常渗水抽排 | 96 台班 × 4,200 元/台班 | 403,200 | 34 台班 × 3,600 元/台班 | 122,400 | 常规抽排已含措施价,仅保留异常净增 |
| 水下切割及拆除增量 | 186.4 t × 2,100 元/t | 391,440 | 142.8 t × 950 元/t | 135,660 | 常规拆除已含,仅计批准的水下切割增量 |
| 吊船及平台等待 | 22 台班 × 18,000 元/台班 | 396,000 | 4 台班 × 14,000 元/台班 | 56,000 | 仅航道窗口调整造成的有效等待 |
| 合计 | 3,866,960 | 1,787,740 | 核减 2,079,220 元,核减率 53.77% |
案例金额用于展示审核方法。实际项目应以合同清单、批准施工方案、套箱设计图、现场签证及计量规则为准。
审核逻辑
- 先判断钢套箱属于实体项目还是措施项目。 若承台综合单价已经包含围水、排水和拆除,施工方案由承包人自主选择,不能仅因改用钢套箱就把全部投入转为新增费用。只有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化、合同外功能或不可预见条件造成的净增部分,才进入后续计量。
- 钢材工程量按批准构造净重建立构件台账。 以钢板、型钢、加劲肋、底梁和吊点的规格及净尺寸计算,排版边角料、焊缝重量、临时吊耳和重复出库不得直接计入。构件编号还应对应“安装墩号—拆除时间—下一使用位置—最终回收量”。
- 周转摊销不能按每座承台重复购置。 套箱主体若在多个墩位间周转,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残值、周转次数和易损件比例核定单价。钢材采购发票证明的是成本发生,不等于每次计量都可按新购材料全额支付。
- 封底混凝土采用几何量与物料量双向校核。 净量应由套箱内轮廓、封底设计标高、桩身占位和实测河床面计算。运输小票可校核总供应量,但泵管余料、洗泵料、外溢及承包人封闭不严造成的超耗不能自动转为工程量。
- 抽水台班要区分常规维持和异常处置。 正常降水、渗水维持及设备备用通常属于措施义务;另行计价的异常抽水,应有水位变化、泵组编号、运行时段、电表读数、停泵水位回升及原因认定。仅有值班记录不足以证明净增。
- 拆除与等待按责任事件控制。 常规拆除若已在套箱综合价中,不再按吨重复计取。水下切割、吊船等待和封航损失须对应书面指令、航道窗口、设备在场及不可转移性;焊缝质量、设备故障和排产冲突造成的停等由承包人承担。
资料闭合建议
- 批准方案应明确套箱类型、设计净重、周转路径、封底标高、允许渗水量、拆除方式和综合单价包含范围。
- 建立逐件构件二维码或编号台账,记录规格、净重、安装墩号、修复量、转场日期、最终去向和废钢回收凭证。
- 封底施工前后应形成同一坐标系下的河床测量、套箱内轮廓、桩位占位和顶面标高成果,附理论方量计算书。
- 混凝土资料闭合“拌合站发料—运输车次—入箱时间—泵送量—退料或废料—试件”,并对间断浇筑和超耗形成责任记录。
- 抽排水按泵组记录功率、流量、启停时间和电表读数,同时关联水位日志、渗漏位置照片和处置指令。
- 等待签证应当天写明设备在场、可否转移、责任方、开始结束时间及同期完成的其他工作,避免月底按日历天倒推台班。
结论
承台钢套箱费用审核的关键,不是证明钢材、混凝土和水泵“用过”,而是确认它们是否属于合同外净增,并把净重、周转、几何量和责任事件闭合。本案例申报 386.696 万元,审核确认 178.774 万元,保留批准套箱的摊销价值、经测量确认的封底净量以及有责任依据的异常抽排和等待费用。只要构件去向、封底标高、泵组运行和事件责任能够互相验证,措施费用就不会被采购量、浇筑量和台班日志重复放大。